法律學分班(遠距教學)-刑事訴訟法
提昇競爭力邁向專業權威,手握專業證照前進職場快易通! 公職+證照":(1)公職考試十類「司法官、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司法行政三等、書記官、監所管理員、法警、執達員、執行員...」。(2)專技證照考試二類「律師、民間公證人」。
詳細課程資訊請洽官網查詢:https://www.sce.pccu.edu.tw/
注意事項: 1.每學分須修18小時。學分費不含書籍費,上課請自備小六法(參考書單:1.「新學林」的「綜合小六法」作者:黃昭元;蔡茂寅;陳忠五;林鈺雄。2.補習班式的版本:新簡明六法實用小法典,出版社:高點文化)。 2.學分證明書領取辦法:單一課程缺課未超過五分之一且期末考成績及格者,於整期課程結束後方可取得學分證明書。 3..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因故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實際上課日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4.若課程未達開班人數,本部將主動通知退費或辦理延期。 6.考試期程 113年專技高考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 報名日期:113年04月23日~113年05月02日 考試日期:113年08月03日(六) 第二試 報名日期:113年09月12日~113年09月18日 考試日期:113年10月19日~113年10月20日 113年司法人員特考 報名日期:113年04月30日~113年05月09日 考試日期:113年08月10日~113年08月12日 7.報名&上課地點: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三樓 連絡電話:07-2510089#14彭先生 8.報名時間:星期一~星期六 09:00-21:00 星期日09:00-17:00 【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報名費不退):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需攜帶原收據。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刷卡付款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與收據,並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 分期刷卡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原刷卡單與收據,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分期期數確定後,恕難更改。 【延期或轉班、轉讓辦法】 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須補足差額。 請保存繳費收據及上課證,以便辦理延期、轉班、轉讓或退費手續。辦理延期以延至下一期為限;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受理。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後不得要求退費。 線上刷卡或是電話購課消費之退費,將直接退回原消費信用卡, 無須至現場辦理但需7 ~12工作天。 ATM轉帳如果無法至櫃台領取者請來電提供匯款銀行帳號本部將以匯款方式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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