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餐飲業之餐飲服務人員,其主要工作乃是在觀光旅館、俱樂部、企業、社團、或其他組織之餐飲部門,火車、船舶、飛機等餐飲場所,供應餐飲及調配飲料之人員均屬之。   餐旅技術士檢定依職業別【餐飲項】、【旅館項】,各階層人員勞心與勞力程度差異,界定區分為【丙】【乙】二級,其所占分級定位之份量和比率亦不同,說明如下:   一、檢定範圍:   (一)丙級技術士(技術性):能操作職務內各種機具設備,並獨立完成服務線上的勞務性和維護性之基層工作。   (二)乙級技術士(專技性):在高層人員的指揮下,能從事檢驗、分析、調整、設計等判斷性工作並能領導基層。 丙級技術士(技術性):丙級檢定學、術科,測驗內容包括基礎餐飲及旅館知識與技能。
  • 交通部
    通過領隊考試後,需受訓,取得職業證後方可帶團出國。
  • 交通部觀光局
    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人員,經職前訓練合格,才可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執業證,也才可以正式進行導遊或是領隊之業務。
  • 考試院
    帶領國人出國旅遊之專業憑證,需具備領隊證照。   領隊被旅行社派遣執行職務時,是代表公司為出國觀光團體旅客服務,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與旅客所簽訂之旅遊文件中各項約定事項外,並須注意旅客安全、適切處理意外事件、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旅行業領隊雖然是旅行社內職員之一種,但是擔任這種工作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並經交通部觀光局發給執業證者,始得充任。   領隊人員分為專任領隊及特約領隊。   ‧ 專任領隊是指受僱於旅行業之職員執行領隊業務者,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任職的旅行社代為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 特約領隊是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執行領隊業務者,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領隊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 考試院考選部
    導遊人員係指執行接待或引導來本國觀光旅客旅遊業務而收取報酬之服務人員,也就是帶領外國人來台灣旅遊,執行接待或引導者稱之導遊。   導遊人員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在取得結訓證書後,須自已向旅行社應徵,當受旅行業僱用時(或受政府機關、團體為舉辦國際性活動而接待國際觀光旅客的臨時招請),要先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請領導遊人員執業證,才能執行導遊工作。   導遊人員分為專任導遊及特約導遊。 ‧ 專任導遊是指長期受僱於旅行業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任職的旅行社代為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 特約導遊是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而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導遊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導遊人員考試分成:外語導遊人員(分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韓語、泰語、阿拉伯語8種)、華語導遊人員 導遊人員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在取得結訓證書後,須自已向旅行社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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