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視聽電子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七年五月十二日公告,依其技能範圍及專精程度分為甲、乙、丙三級。   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與社會工商發展之需求,並達到專業人員技能水準隨之提升目的,爰於九十年再予修訂。   因工商社會繁榮,國民生活品質提高,視聽電子器材已全面進入各家庭與各行業之中,成為普遍之娛樂與大眾傳播重要媒體。   乙級工作範圍:包括各種音響器材、電視機、顯示器及有線電視系統之檢修、調整及應用電路裝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視聽電子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七年五月十二日公告,依其技能範圍及專精程度分為甲、乙、丙三級。   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與社會工商發展之需求,並達到專業人員技能水準隨之提升目的,爰於九十年再予修訂。   因工商社會繁榮,國民生活品質提高,視聽電子器材已全面進入各家庭與各行業之中,成為普遍之娛樂與大眾傳播重要媒體。   甲級工作範圍:能從事音響器材、電視機、顯示器、影音光碟機之故障檢修與調整和CATV、衛星傳播接收之規劃、架設、測試與儀表使用及應用電路設計和裝配測試。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民國六十九年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發展,予以修正。民國七十二年為配合工業電子精密化分工再予修正時,將工業電子職類分為數位電子、儀表電子、與電力電子等三組。   進而為配合本行業技術之發展,並達到專業技術(從業)人員技術之提升。   本職類技能檢定規範修正係以工業電子技術(從業)人員養成訓練課程規範與設備規範及各級學校電子相關類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提供本技能檢定規範之工作項目、技能種類、技能標準與相關知識。   乙級工作範圍:   1、數位電子單元裝置之組裝、量測、調整及維修。   2、數位電子裝置之拆卸、組合、操作及維修。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民國六十九年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發展,予以修正。   民國七十二年為配合工業電子精密化分工再予修正時,將工業電子職類分為數位電子、儀表電子、與電力電子等三組。   進而為配合本行業技術之發展,並達到專業技術(從業)人員技術之提升,因此於民國八十一年再予修正。 本職類技能檢定規範修正係以工業電子技術(從業)人員養成訓練課程規範與設備規範及各級學校電子相關類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提供本技能檢定規定之工作項目、技能種類、技能標準與相關知識。   乙級工作範圍:電力電子及自動化控制單元裝置之組裝、測試、調整及維修。
  • 考試院
    船舶電信人員,指在依規定設有電台之漁船以外其他船舶上工作之電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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