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報名日期:
一、導遊及領隊:111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112年5月2日至5月8日。
貳、考試日期:
一、導遊及領隊:112年3月11日至3月12日。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112年5月27日至5月28日。
參、考試地點:
●導遊及領隊:分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12個考區舉行。
●外語導遊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肆、應考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高中職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伍、應試科目:
◎【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分筆試與口試二試舉行,第一試筆試錄取者,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第一試錄取資格不予保留。
◎【華語導遊、華語領隊人員及外語領隊】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應試類科 |
應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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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
第二試(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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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
華 |
1、導遊實務(一):包括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 |
﹍﹍﹍﹍ |
外 |
1、導遊實務(一):包括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 |
採外語個別口試,就應考人選考之外國語舉行個別口試,並依外語口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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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
華 |
1、領隊實務(一):包括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國際禮儀。 |
﹍﹍﹍﹍ |
外 |
1、領隊實務(一):包括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國際禮儀。 |
﹍﹍﹍﹍ |
※應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
陸、工作內容:
一、導遊人員:導遊人員其工作內容為接送旅客入離境、飲食住宿的照料、旅遊據點及我國國情民俗的介紹、意外事件的處理、其他合理合法職業上的服務。
二、領隊人員:領隊人員是代表公司為出國觀光團體旅客服務,故其工作內容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與旅客所簽訂之旅遊文件中各項約定事項外,並須注意旅客安全、適切處理意外事件,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