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說明
壹、報名日期:
109年7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考試日期:
109年8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報考資格:
年齡不限、性別不拘,大學以上、即可報考。
肆、考試科目:6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4科);
伍、薪資待遇:新台幣3萬5仟元至3萬8仟元間
甄選類科 | 1.學歷、資格條件(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2.工作內容 |
專業科目 | |
法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組、所 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4)民法及金融法規(含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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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行銷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企業管理及個案分析 (4)廣告學及行銷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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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外匯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會計學及貨幣銀行學 (4)外匯業務及票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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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資通訊系統及網路安全之規劃與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資訊系統及網路安全 (4)作業系統與網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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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營運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不動產投資管理與不動產經營管理 (4)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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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財務管理與會計學 (4)風險管理與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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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業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銀行法及會計學 (4)授信法規及授信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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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精算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保險學及保險數學 (4)Excel VBA及Access VBA 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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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保險學及保險法規 (4)民法及強制執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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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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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資訊系統開發設計、資訊規劃與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 (4)問題解析及處理(問題分析與解決、邏輯推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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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資料庫之規劃、建置、維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關聯式資料庫系統技術 (4)資料庫系統規劃、開發與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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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應用力學與材料力學 (4)機械設計與機動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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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註) 2.工作內容:國內外金融商品投資、資金配置及調度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投資學及財務分析 (4)經濟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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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稅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中級會計學(含成本會計) (4)稅務法規(營業稅及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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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4)民法及政府採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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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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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局屋整修規劃設計(機電、水電、消防設計施工等部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電力系統與控制系統 (4)電路學與電子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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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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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商業建築規劃設計、商業不動產投資與開發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建築設計與建築法規 (4)建築營造與建築估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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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企業管理及行政法 (4)勞工法令及實務(含勞動基準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團體協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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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職業(勞工)安全管理或職業(勞工)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者。 2.工作內容: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含一般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法規及職業衛生法規) (4)工業安全工程 (含機電安全及防火防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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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3)企業管理及物流管理 (4)管理會計及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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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儲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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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錄取分發區(局)內郵務部門及轄屬各級郵局郵務、營業部門(含櫃台)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管理個案分析及行銷管理 (4)民法及經濟學 |
乙 | (3)金融法規(含票據法、保險法及公司法)及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4)民法及行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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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3)會計學及經濟學 (4)民法及票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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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 (3)資訊系統開發(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程式語言) (4)資訊規劃與管理(含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全) |
※營運職共同科目(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2)郵政三法(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專業科目為非選擇題。
註:如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若為95年8月1日(含)後取得,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有效期限須至規定日期止仍有效)。
二、專業職(一) :
(一)共同科目:國文(短文寫作60%、閱讀測驗40%)及英文(單選題)
(二)專業科目
甄選類科 |
1.學歷、資格條件(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2.工作內容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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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辦理法務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民事訴訟法概要及強制執行法概要 (3)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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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風險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風險管理概要 (3)Excel VBA軟體應用及初級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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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電子商務相關網頁設計與行銷活動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 (3)多媒體概論與設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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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企劃行銷)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電子商務相關行銷活動設計、規劃與執行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電子商務 (3)行銷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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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業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企業管理 (3)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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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研析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管理會計學 (3)Excel VBA軟體應用及初級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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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金融 |
1.學歷、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業務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2.工作內容:儲匯相關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會計學概要及貨幣銀行學概要 (3)票據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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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資訊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規劃辦理數位金融相關資訊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資訊系統應用概要 (3)網際網路服務與應用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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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壽法規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金融法規概要(含郵政儲金匯兌法、保險法)及洗錢防制法概要 (3)民法概要及強制執行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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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經濟學概要 (3)投資學概要與財務分析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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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核保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壽險契約核保理賠、保全及業務審核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人身保險概論 (3)人身保險核保理論與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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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理賠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理賠理論與實務 (3)理賠醫務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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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行銷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保險學概要 (3)人身保險行銷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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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客戶委託印製郵件案之資料處理、程式開發設計、轉列印檔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邏輯推理 (3)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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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操作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系統監控、操作管理及異常狀況處理(須配合3班輪值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資訊科學概論(含電腦基礎知識、資料結構、網路基本知識、資訊安全) (3)作業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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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與網路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資通訊系統及網路安全規劃與管理,網路監控管理、網路系統規劃、建置及維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概要 (3)通訊與網路安全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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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 (1)一般營繕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監工、驗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2)北臺灣地區局屋整修規劃設計、監工、施工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3)工程採購、營繕相關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4)局屋整修工程相關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概要 (3)建築設計與圖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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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 (1)一般營繕工程機電、空調、消防部分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監工、驗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2)北臺灣地區局屋整修相關水電空調規劃設計、施工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輸配電學概要 (3)基本電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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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房地管理、資產活化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民法概要 (3)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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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工程發包、監造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3)測量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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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機械修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機械力學概要 (4)機械設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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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資 |
1.學歷、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註)。 2.工作內容:資金調撥作業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經濟學概要 (3)投資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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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管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博物、圖書典藏業務,本國票品提用、典藏、帳務等處理作業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數位典藏概論 (3)圖書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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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理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會計學概要 (3)稅務法規概要(營業稅及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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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業務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刑法概要 (3)刑事訴訟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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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 |
1.學歷、資格條件:(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者。 2.工作內容: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3)工業安全工程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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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修護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電子修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電腦概論(含作業系統) (3)基本電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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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儲業務 |
甲 |
1.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工作內容:錄取分發區(局)內郵務部門及轄屬各級郵局郵務、營業部門(含櫃台)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經濟學概要及行銷管理概要 (3)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乙 |
(2)金融法規概要(含票據法、保險法)及民事訴訟法概要 (3)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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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2)會計學概要及經濟學概要 (3)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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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
(2)邏輯推理 (3)計算機概論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專業職(一)專業科目除郵政三法概要採單選題外,其餘為非選擇題。
非選擇題題型依各專業類科科目性質而定,包括申論題、問(簡)答題、填充題、計算題、圖表實作等。
註:如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
三、專業職(二) 內勤人員:
(一)共同科目:國文(短文寫作60%、閱讀測驗40%)及英文(單選題)
(二)專業科目
甄選類科 |
1.學歷、資格條件(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2.工作內容 |
專業科目 |
櫃台業務 |
1.學歷、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工作內容:各級郵局郵儲壽營業櫃台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櫃台業務 |
1.學歷、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工作內容:各級郵局郵儲壽營業櫃台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應考人應持有相關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另因工作內容係擔任櫃台第一線服務人員與公眾接觸且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後,審慎決定報考。 |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郵務處理 |
1.學歷、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工作內容:各級郵局郵務營業櫃台、各郵件(遞)部門郵件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外匯櫃台 |
1.學歷、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外匯業務工作6個月以上具有證明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護理人員 |
1.學歷、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者。 2.工作內容:相關工作內容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
(2)基本護理學 (3)職場健康服務 |
※專業職(二)內勤人員之專業科目均為單選題。
四、專業職(二)外勤人員:
(一)共同科目:(1)國文(單選題60%、閱讀測驗40%)
(二)專業科目
甄選類科 |
1.學歷、資格條件(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2.工作內容 |
專業科目 |
郵遞業務 |
1.學歷、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小型汽車駕照(持照條件:A-無限制或正常)者。 2.工作內容: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臺灣自然及人文地理 (3)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
運輸業務 |
1.學歷、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大貨車駕照者。 2.工作內容:外勤大卡車駕駛、籃車運輸、郵件交運、上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臺灣自然及人文地理 (3)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