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丙級技術士:
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年齡計算以檢定辦理單位同一梯次學科測試日期之第一日為準。)
二、乙級技術士: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者。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0.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1.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
12.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三、甲級技術士: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乙級技術士證,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者,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4.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技術學院、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且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5.具有專科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4年以上者。
6.具有技術學院或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註: 特殊職類之資格依各職類之規定為準,各級特殊職類包括:
一、 丙級及單一級:中餐烹調(資深廚師)、照顧服務員、保母人員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移動式起重機操作、鍋爐操作、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 、人字臂起重桿操作、升降機裝修 、堆高機操作、堆高機操作 、按摩 、自來水管配管 、定向行動訓練、職業潛水、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及高壓氣體容器操作等職類。
二、 乙級:鍋爐操作、按摩、就業服務、氣體燃料導管配管、職業潛水、機器腳踏車修護、室內配線-甲種電匠等職類。
三、 甲級:鍋爐操作等職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