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說明
壹、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106年8月29日 至 106年9月7日
2.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106年8月29日 至 106年9月7日
2.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
貳、考試日期:
1.筆試日期:106 年 11 月 5 日
2.術科日期:106 年 11 月 5 日
參、報考資格:
年滿18歲(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或依親居留證者、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92年2月13日以前之居家服務員、病患服務員或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文件。該訓練應經政府機關同意備查。
二、92年2月13日後之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內容需記載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日期、文號、訓練課程及時數)。
三、高中(職)以上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科系所(含高中相關學程)畢業。
四、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學生,取得照顧服務理論與實務相關課程各 2 學分及照顧服務員 40 小時實習時數證明,並以就讀學校所開具之學分證明(成績單),及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單位所開具之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
※ 報檢資格注意事項:
1、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須先參加主管機關或其認可單位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即可報考「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
2.報檢年齡認定:以出生日起計算至學科測試日止。
※ 報檢資格注意事項:
1、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須先參加主管機關或其認可單位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即可報考「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
2.報檢年齡認定:以出生日起計算至學科測試日止。
肆、考試科目: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