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說明
壹、報名日期
106年12月
貳、考試日期
107年3月
參、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者。(同等學力者,須附教育部核發之同等學力及格證書)
二、 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4年,有證明文件者。
三、 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肆、考試科目
3-4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