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說明
錄取名額:
正取名額 43 名,備取名額 14 名,合計 57 名 (含保障名額),保障名額類別依成績排序進用,包括曾任本局員工者 2 名、天外天焚 化爐周圍九里居民 2 名、原住民 2 名、身心障礙者 2 名、七堵 B.0.0. 最終處置場周圍四里居民 2 名,各類保障名額按甄試成績在該類 保障名額人數內錄取,如保障名額未達錄取人數之餘額,轉由一 般名額內錄取。
資格條件:105 年 8 月 8 日(含)前設籍基隆市之中華民國國民滿四個月者,性別不拘,
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小(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具有機車駕照者。
三、需具有公立醫院檢查體檢表,項目含肺部 X 光透視、尿液檢查(含嗎啡、安非它命毒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