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特色
協助貿易廠商、外匯操作人員及有興趣者,從事相關業務考試並取得證照。
詳細內容
開課緣由及目標 |
考取初階外匯證照可從事國際貿易業務、進出口外匯作業,以及外匯實務或理論相關之工作。此證照係以外匯人員在日常業務所應了解之相關法令及實務作業流程為測驗重點,並強化從業人員對進出口業務、國外匯兌實務之熟悉與了解。有鑑於此,特開辦「初階外匯人員考照速成班」,以利貿易相關人員順利取 得證照,具備外匯操作能力,順利執行業務。 |
合辦單位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
課程對象 |
凡從事國際貿易業務、進出口外匯作業,以及對外匯實務或理論具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不限金融從業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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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
1.進口與外幣保證業務
1.1外匯業務概述
1.2信用狀介紹
1.3進口開狀
1.4進口託收
1.5外幣保證
1.6進口業務相關法規
1.7考古題解析
2.出口外匯業務
2.1信用狀通知及相關業務
2.2出口押匯
2.3出口託收
2.4遠期信用狀賣斷
2.5出口應收帳款承購
2.6出口業務相關法規
2.7考古題解析
3.國外匯兌業務
3.1國外匯兌業務的範圍
3.2匯出匯款
3.3匯入匯款
3.4買賣外幣現鈔
3.5光票買入及託收
3.6外匯存款
3.7其他衍生之外匯業務
3.8國外匯兌相關法規
3.9考古題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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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介紹 |
曹淑玉【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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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安排 |
113/05/15~113/06/19(週三) 18:40~21:40(共計18 小時)
上課地點:3樓第2會議室_台北市松江路350號3樓 |
預期效益 |
協助貿易廠商、外匯操作人員及有興趣者,從事相關業務考試並取得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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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諮詢 |
承辦人:邱順祥
電話:02-25813521 分機41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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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訓練品質宣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訂有「訓練品質管理手冊」,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TTQS系統評核指標建立,適用於辦理超過18小時以上課程,作為辦理訓練最高指導原則。
一、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
1.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說明請至財政部官網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編、交易明細及金額等;買受人名稱、統編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編。
3.配合國稅局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
4.如買受人名稱、統編確實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
二.繳費後本會一律開立開課當天日期發票(收據),並於開課當天發放,如有其他需求請來電告知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三.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轉讓以1次為限。退費:開課前1-7天提出退所繳費用8成、前8天以上提出退所繳費用9成,已開課時提出,未達課程三分之一(含),退全額一半費用,開課逾三分之一,不予退費。
四.課程繳費及退款注意事項,詳見:「國貿學苑課程Q&A」https://www.itbs.org.tw/QANEW.aspx。如有問題請聯繫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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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介紹
曹淑玉【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報名方式
如您對本課程有興趣,或需相關諮詢,請於下方留下您的聯絡資訊,我們將派專人與您聯繫,為您安排上課事宜,或回覆問題,感謝您!
備註
●訓練品質宣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訂有「訓練品質管理手冊」,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TTQS系統評核指標建立,適用於辦理超過18小時以上課程,作為辦理訓練最高指導原則。
一、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
1.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說明請至財政部官網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編、交易明細及金額等;買受人名稱、統編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編。
3.配合國稅局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
4.如買受人名稱、統編確實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
二.繳費後本會一律開立開課當天日期發票(收據),並於開課當天發放,如有其他需求請來電告知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三.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轉讓以1次為限。退費:開課前1-7天提出退所繳費用8成、前8天以上提出退所繳費用9成,已開課時提出,未達課程三分之一(含),退全額一半費用,開課逾三分之一,不予退費。
四.課程繳費及退款注意事項,詳見:「國貿學苑課程Q&A」https://www.itbs.org.tw/QANEW.aspx。如有問題請聯繫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